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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庆市2017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6-20 10:24 | 稿源: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安庆经开区党群部:

    为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庆市2017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精神(民生办〔2017〕3号),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庆市2017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庆市“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办法》(庆组字〔2016〕81号)即行废止。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安庆市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安庆市2017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

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办法

 

为确保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精神,现制定此考核办法。

1、考核目标。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确保2017年底前全市村干部报酬、村干部保险、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全面达标。

2、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安徽省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皖组字〔2015〕28号)文件精神,重点是建立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干部保险、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等方面内容。

3、考核方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督查、走访了解等形式,全面考核了解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4、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工作调度等方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跟踪督查,并组织考核。

5、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备案,并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安庆市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项目考评办法〔2017〕 76号 )

附件:《安庆市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附件

安庆市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程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考 核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一、审计监督、媒体曝光、信访案件、暗查暗访情况

(13分)

审计监督情况

5分)

    在市级开展的监察审计、财政监督中,每发现一例违反民生工程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资金的,扣0.5分,扣完为止;被省级监察审计、财政监督通报的,对全市民生工程在省级考核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分。

媒体曝光、信访案件情况(4分)

    被市级媒体曝光和群众来信来访事件,经查实造成影响的,一次扣1分;被省以上媒曝光和群众来信来访事件,经查实造成影响的,或被省级通报的,一次扣2分;曝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减半扣分。

暗查暗访情况(4分)

    在省、市组织部门组织开展的民生工程暗查暗访过程中,每发现一例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落实到位的,扣0.2分。

二、组织宣传及经费保障(24分)

实施方案

(5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没有制定《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经费保障

(5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县(市、区)将村干部报酬、村干部保险及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不得分。

资金管理

(5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未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的不得分。

宣传报道情况

(3分)

在市级新闻媒体报道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每篇0.5分;在省级新闻媒体报道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每篇1分,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每篇2分;最终得分不超过3分。

考 核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每月进展及

信息报送情况

(3分)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安庆经开区党群部每季向市委组织部农组办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任一季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每月2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农组办报送项目进展表,并根据要求报送工作相关情况(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没有要求可不报送),报送情况未达到要求的,一次扣0.5分。

信息采用情况

(3分)

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信息被省民生工程网站(包括工作动态、观点亮点、图看民生等栏目)采用一篇得0.5分;被市民生工程网站(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栏目)采用一篇得0.3分,最终得分不超过3分。

三、村干部报酬

(27分)

标准确定

7分)

村正职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每低于标准100元,扣0.5分,扣完为止。

基本报酬发放

(12分)

每个县(市)抽查8个村,每个区抽查3个村,每发现一个村未按月打卡发放的扣4分,扣完为止。

绩效报酬兑现

8分)

每个县(市)抽查8个村,每个区抽查3个村,发现一个村绩效报酬未及时兑现,扣2分,扣完为止。

四、村干部保险

(18分)

养老保险

(10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未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不得分;每个县(市)抽查8个村,每个区抽查3个村,每发现一例未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扣2分(自动放弃的除外),扣完为止。

医疗、人身意外保险(8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未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的县(市)区不得分。

五、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

(18分)

经费保障

(10分)

以相关文件为依据,县(市)区财政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预算,标准不达标的不得分。

服务群众支出

8分)

    以相关财务报表为依据,每个县(市)抽查8个村,每个区抽查3个村,发现一个村服务群众支出低于基本运转经费50%的扣2分,扣完为止。(服务群众支出的范围:便民服务、公益文化活动以及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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