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美誉度,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霍邱县切实采取 “四机制”, 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结案率,全力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截至今年10月份,霍邱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32件,已办结940件,结案率达83%,中心无积案。
一是建立周分析月通报机制。为督促各承办人提高效率意识、审限意识,尽快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县法援中心每周在法律援助工作群推送动态结案信息,形成评估分析报告,全面分析各法律服务机构结案进度情况。在月底对工作力度不大,结案进度缓慢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现场督办机制。县法援中心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法援中心主任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成员的重大疑难案件督办小组。对案情复杂、牵涉范围广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案件实行现场督办机制,确保此类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三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业务系统的关联数据应用,对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系统中可以共享使用的信息,及时提供给相关办案人员使用。积极同县法院沟通协调,对已开庭审理的案件及时出具法律文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尽量缩短审理时限。
四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法援工作站结案率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不断给承办人“充电加压”,激发工作热情,切实推进办案进度。对进度靠后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分管局长约谈律所主任机制,对结案率高,案件结案快的律师进行通报表彰,有效杜绝各律师事务所结案不及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