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安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已出台。《办法》鼓励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特设岗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创新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人才吸引力。这一新举措是我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益探索。
特设岗位是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全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核准、管理、核销。特设岗位人员聘期根据研究项目或课题、技术项目推广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个聘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最短不得低于1年。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进展情况,申报保留续聘或核销解聘。
《办法》规定,特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和满足特殊情况需要。市属及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完成后,可依据不同情况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日前,市人社局已出台政策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认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此“新政”是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创新人才管理机制,突破高层次人才引进瓶颈,以及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环境,集聚高层次人才到重点行业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