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庆发[2004]15号)精神,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建立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意见》就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数量、范围,选拔的条件、选拔程序、享受待遇等进行规定。从2005年起,安庆市每年将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中选拔20名左右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每人奖励特殊津贴6000元。该《意见》对加快安庆市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步伐,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环境,激励高层次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来源:安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