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I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干部考察工作程序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工作方案
组建考察组时,要根据考察对象现岗位及拟任职务的职责和要求,本着熟悉业务、结构合理的原则配置人员。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时,以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为主,可从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部门抽调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参加;个别调整考察时,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专业性强的部门的领导干部,以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为主,可以吸收有关专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参加。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一般应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人员担任。
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内容一般包括考察目的、考察任务、考察内容、考察方法、考察步骤和有关要求。
二、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考察组在考察前,要同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气协商、征求意见,在进一步协调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日程安排、谈话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等二按工作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三、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预告要在考察前实施,在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地区或者其他范围,通过新闻媒体或内部文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布考察组组成情况及联络方式、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等。
四、具体实施考察
考察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评、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社区考察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挖掘和掌握干部的素质、工作表现和民意情况,形成初步的印象和概念,为综合评价鉴定干部做好准备。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干部考察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谈话。考察组成员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统一谈话 。径。对考察对象拟任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及相关能力、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对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重点问 题做到心中有数。谈话人员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确定;考察组可根据需要,经同意,适当扩大个别谈话的范围。
(2)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的内容要与考察目的相一致,可以表格的形式发放,也可根据不同职务、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设计提问,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表的发放范围,一般与个别谈话的范围相一致。
(3)民主测评。考察时一般应进行民主测评。具体参加人员由考察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本系统及其他熟悉了解其情况的人员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要大于个别谈话的范围。民主测评应根据考察标准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民主测评的表格,由考察组收回,并进行统计。
(4)实地考察。到能表明考察对象工作实绩的现场进行考察,直接接触群众,听取意见和反映,并核实已掌握的有关情况。
(5)查阅资料。主要是查阅能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的材料,包括干部档案、年度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会议记录、重要讲话等。一般情况下,必须查阅干部本人的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和本人简历;干部的鉴定材料,干部的审查材料;干部的考察材料和干部的奖惩材料等。
(6)专项调查。凡是线索清楚,其性质足以影响考察对象使用的必须调查。要视调查的内容确定参加调查的人员。如对经济方面的问题,可吸纳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7)同考察对象面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时,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拟定谈话提纲,在谈话中灵活地掌握谈话话题和方式,力求对考察对象从思想上、政治上以及理论修养、知识面、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职业能力倾向和发展潜力等多个方面有一个较深入的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一般宜放在整个考察谈话的后期,以便核实考察谈话中反映的一些情况,或请考察对象本人就某些问题作出说明。
(8)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察中,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应当写入考察材料,并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或调整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察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干部考察工作同步,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前安排。
(9)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汀)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10)社会生活情况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社会生活情况,可访谈其身边的工作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还可深入其原工作单位、居住地走访;对居住在城区的,应征求社区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的意见。
以上考察方法,考察组可根据考察方案和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同时要注意借鉴、运用新方法。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在考察中,每位考察人员应根据获取的材料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在考察工作告一段落时,考察组要集中时间进行分析和综合,对考察对象作出评鉴,形成书面的考察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对不清楚的问题,应作补充调查。
六、听取意见和汇报
考察工作后期,考察组应根据考察情况,听取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意见,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和人事安排的初步意向,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由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