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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 字体:  发布时间:2005-03-18 00:00 | 稿源: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人才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皖人才〔2004)3号文件要求,制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l、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
    2、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审议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4、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5、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6、部署落实全市人才工作重要任务,安排组织全市人才工作重大活动。
    7、提出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意见。
    8、听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人才工作的情况汇报。
    9、向市委和省人才工作机构汇报全市人才工作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共同职责:
    牵头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
    牵头组织或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牵头组织或参与全市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对党的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及各类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建立健全各自系统的人才信息库;
    负责对本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完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点职责:
    (一)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1、负责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3、组织协调全市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
    4、督查全市人才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1、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2、指导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3、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4、负责市领导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
    5、牵头组织对党政领导人才工作责任制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6、牵头组织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
    (三)市委宣传部
    l、负责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工作。
    2、牵头组织宣传人才工作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宣传各类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四)市委统战部
    工、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党外人才,建立党外人才信息库。
    2、负责研究、制定党外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才物色、培养、推荐和安排工作。
    3、牵头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深化“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4、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五)市委政策研究室
    牵头组织或参与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市委党校
    1、参与组织实施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
    2、负责市委党校各主体班次的教学安排、学员管理等工作。
    (七)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l、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人才培训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八)市经贸委
    l、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平价办法。
    2、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办法。
    3、参与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及技能鉴定工作。
    (九)市发计委
    承担共同职责。
    (十)市农委
    1、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
    2、负责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工作。
    (十一)市人事局
    1、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培养、管理及宏观指导工作。
    3、负责全市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和引进国外智力、留学人才回宜工作的服务和管理。
    4、负责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
    5、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十二)市科技局
  1、组织制定并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全市科技方面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
  3、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科技人才。
  (十三)市财政局
  1、负责研究制定有关人才资金投入及管理的规定。
  2、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
  (十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评审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的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全市技术能手工作,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
  (十五)市统计局
  牵头组织对全市各类人才的统计工作。
  (十六)市科协
  l、采取多种方式,密切与科技人才的联系,加强科技人才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联系。
  2、负责组织所属科技团体人才积极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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