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从严管理的鲜明导向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这既是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更是净化政治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少数基层干部在严管之下产生思想困惑,误将监督视为“束缚”、把惩戒当作“包袱”,滋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消极心态,甚至出现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现象。这一认知偏差,本质是对“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理念的误读,更是背离了习近平总书记“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的殷切嘱托。
监督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深刻阐明了监督的本质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基层工作直面群众诉求、复杂矛盾,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中难免遇到风险挑战。常态化监督绝非限制干部干事,而是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保障。从日常工作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早提醒,到制度建设中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线,监督如同为干部干事创业穿上“防护衣”,既划清纪律红线,又打消后顾之忧,让干部在合规合法框架内大胆探索、放心作为。
惩戒不是“终点站”,而是“加油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犯错干部的依规处置,既是纠正偏差、挽回损失,更是帮助其认清错误、改过自新;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既是敲响廉洁警钟,更是引导广大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可以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这种“严”的背后,是对干部的负责、对事业的担当,正如古人所言“明罚敕法,以正纲纪”,能让干部在思想上受警醒、在行动上明底线,把惩戒的“痛感”转化为干事的“动力”,真正做到知错就改、轻装上阵。
严管不是“冷冰冰”,而是“暖融融”。严管与厚爱从来都是辩证统一的,没有严管的厚爱就是纵容,没有厚爱的严管就会僵化。干部管理中的“严”,体现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更体现在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在坚持从严管理的同时,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重拾工作信心;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表彰、有奔头。要建立“严管中透着厚爱、约束里藏着激励”的工作导向,既让干部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从而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在基层一线主动担当、攻坚克难。
容错不是“松绑剂”,而是“强心剂”。基层工作充满未知挑战,干部在先行先试中难免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党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为精准把握容错纠错尺度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重要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明确容错边界、规范容错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失误错误大胆容错,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这种容错不是“无原则松绑”,更不是“违纪违法的挡箭牌”,而是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感受到组织温度,从而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活力,形成“不怕出错、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真正践行“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的实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