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严卫江同志任桐城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丰同志任潜山县委委员、常委,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陈海银同志任望江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免去其望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传斗同志任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局长(副县级),免去其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卓舞鹏同志的桐城市委常委、委员,市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梅耐雪同志的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汪辉明同志的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待安排;
免去丁爱华同志的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现职级待遇;
免去邓建群同志的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中共安庆市委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