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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名南、汪久清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皖纪组〔2017〕37号
[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4-14 11:20 | 稿源: ]

  中共安庆市委:

  经研究,同意:

  汪名南同志任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免去汪久清同志的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

  此复。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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