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党组:
市委决定:
提名程国志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于琪锋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副调研员;
提名许恒星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提名金鑫同志任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提名左敏同志任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提名何伟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提名邓志刚同志任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提名郑诚同志任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提名徐克平同志任市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汪名南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安庆市委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