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晓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方向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安庆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仲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