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我深刻认识到了在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以此为戒,严于律己,确保不再犯类似错误。”近日,宿松县九姑乡纪委对该乡某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结束后该负责人说道。
这是宿松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小病”之微,杜“大病”之渐,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抓早抓小才能防微杜渐。近年来,宿松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轻微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帮助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守好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去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5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07人次,占比53.9%。
治“未病”要抓早,治“小病”更需以“小”见严纠偏正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早发现、精准定位、妥善处置,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就可能消除在萌芽状态。”宿松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精准性、时效性,根据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不同情形,县纪委监委因人而异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既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又结合实际研究对策,避免小错误变成大错误、小毛病变成重疾病。
为避免“第一种形态”谈话“一谈了之”,保证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县纪委监委建立管理台账,适时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回头看”等方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严整改、严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追责问责、通报曝光。防止出现“谈话热、整改冷”现象,让谈话成果发挥“乘数效应”。同时,持续关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疏通堵点,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此外,县纪委监委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推进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廉洁家访等,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治未病”,防止干部因小节失守而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能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走在悬崖边上’的党员干部。”宿松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立足职责职能,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小问题勤提醒、多敲打、常警示,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