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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大石乡:“三举措”推行村干部积分制管理

太湖县大石乡严格落实县委“一改两为”工作要求,以“三举措”推进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强化村级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建立村“两委”干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推进全乡的各项重点工作。

规范管理执行,拧紧责任“总开关”。为确保积分管理考核工作有效落地,乡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分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量化考核和日常监管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建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登记台账,每季度按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考评内容,逐人逐项量化打分,并对村干部积分情况汇总审核,由党政联席会议联合审定后分村公示,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档。

细化积分标准,量化内容“比例尺”。制定出台《大石乡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采用“8+2”考评模式,平时工作为80分,年终测评为20分。工作考核范围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民生福祉和公共安全等五大项指标,在此基础上细化为34项小指标,基础分为80分,年度总分由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得分、年终测评得分和加减赋分三项组成。通过量化积分考核,实现大石乡村干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乡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效转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实效“助推器”。注重积分结果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正向激励、反向惩处”的导向作用。考核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村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评价区分,把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村干部凸显出来,避免让担当者“被平均”。物质激励,对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绩效工资分别按该村绩效标准105%、100%、95%、90%的比例发放。评优树先,年度积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方可参加上级评先评优。干部惩戒,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村干部,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予以约谈提醒,帮助整改。乡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梳理基本称职村干部,对受到“提醒”的村干部准确分析定性,及时跟踪教育和帮扶转化。(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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