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三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潜山市龙潭乡纪委立足职责定位,实施三个“强化”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乡纪委抽调3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由乡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1名纪检干事专门负责资料收集、数据汇总和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工作组定期召开碰头会,梳理各村上报问题线索,对排查中遇到的政策疑问、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请示沟通,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实时指导各村规范填写自查表格、完善问题描述,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上下衔接顺畅。
强化排查摸底。一方面乡纪委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同级监督作用,针对前期巡视巡察、经济审计、监督检查等问题反馈和各村实际,摸排上报问题案例,明确责任到人。另一方面,乡纪委组织人员对历年办理案件、卷宗、档案等资料进行细致梳理,根据专项治理范围,层层筛选,严格把关,对涉及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一个不漏,全面起底。
强化审核把关。乡纪委组建专项审核小组,制定“问题类型界定、时间范围校准、数据逻辑核验”三级审核标准,对各村上报的4大类9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查问题事实是否清晰、责任主体是否明确,又查填报要素是否完整。针对5个存在“定性不准、表述模糊、证据支撑不足”的问题,通过“当面反馈+远程指导”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复核,经业务经办人员、乡纪委书记“双签字”后,最终形成《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违规违纪自查表》等3张表格,为后续整改提供精准“问题清单”,助力农村三资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